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预通知》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预通知》文件要求,经各二级学院民主择优推荐,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拟确定卢朝霞作为“优秀教师”推荐人选,现对卢朝霞基本情况与主要先进事迹予以公示。
卢朝霞,女,汉族,197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教授,硕士生导师。
主要先进事迹见附件。
公示期间,部门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人事处提出对公示对象的异议。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同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19年7月13日—7月17日。
接访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接访地点:420室。
接访电话:0531-89655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