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室、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教师访学研修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21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聚焦山东“十强产业”重点领域,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2023年,全省支持150名左右省属普通本科高校优秀教师,到国内高水平大学、学术和科研机构等访学研修1年,重点提高高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科学研究水平以及开拓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培养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的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二、选派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职教师。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模范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积极进取,锐意创新,身心健康。
(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发展潜力,是学术带头人的后备人选或骨干教师。
(三)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止到2023年8月)。重点选派“十强”产业对应的以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相关的人才紧缺专业的教师。
三、工作程序
(一)组织推荐。学校按照选派条件,结合教师培养计划和工作重点,通过个人申请、部门审核把关、学校择优推荐的方式确定拟推荐人选2名并进行公示。申请人需有联系成熟的访学研修单位及导师,学校考察核实访学研修单位和导师后,登录“山东省高校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上传盖章PDF版《山东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教师访学研修推荐表》(附件1)。省教育厅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公布。
(二)研修培养。访学研修要求脱产进行,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访学研修人员与指导教师共同协商细化并落实研修计划,研修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教育教学、专业发展、科学研究等。鼓励教师到访学研修单位对口合作的行业企业进行实践。
(三)过程管理。省教育厅公布选派人员名单后,学校与访学研修人员签订研修协议并上传系统,协议中应明确访学研修目标、预期成果和考核方式,约定研修结束后回校工作目标及违约责任等内容。访学研修期间,访学研修人员人事关系不变,定期向学校汇报思想及业务学习情况,按要求完成访学研修任务。学校积极协助访学研修单位加强访学研修人员日常管理,全程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四)检查考核。考核采取中期检查和结业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学校会同访学研修单位联合开展。于2024年2月底前将访学研修人员中期总结报告(附件2)上传系统。结业考核在2024年8月底前完成,根据研修计划、研修协议、中期检查情况、成果材料等作出考核意见,学校组织填写《山东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教师访学研修结业考核表》(附件3),上传系统并存入教师个人档案。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考核材料及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四、经费资助
省教育厅在高校教师队伍素质提升项目专项资金中安排资助经费。按照每人3万元标准拨付学校,主要用于访学研修人员食宿补贴和指导教师相关补助,其中食宿补贴2万元,科研补助5000元,指导教师补助5000元。学校为访学研修人员购买研修期间1年期限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为加强学校对经费使用监管,需将每批次访学研修经费使用情况上传系统。如发现对资助经费管理不严,违反规定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或挪用、挤占、截留经费的情况,一经发现,省教育厅将减拨、停拨直至追回资助经费,并追究学校相关人员责任。访学研修结业考核不合格者,由学校向访学研修人员追回资助经费。
五、工作要求
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作为项目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访学研修管理工作,并组织专家定期对访学研修工作实施情况开展督查。
获得访学研修资助的教师,其与资助有关的论文、论著等研究成果正式发表或公开公布时,应注明“本成果(论文、论著等)得到山东省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教师访学研修经费资助”。
请以部门为单位,于5月26日前将《山东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教师访学研修推荐表》(附件1)交至人事处,封面加盖部门公章,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01831802@qq.com。推荐表中的指导教师意见和访学研修单位意见待确定正式推荐人选后填写。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朱鹏艳,0531-89655378。
附件:
1.山东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教师访学研修推荐表(2023年度)
2.山东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教师访学研修中期总结(2023年度)报告
3.山东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教师访学研修结业考核表(2023年度)
山东体育学院人事处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