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职业指导服务专家库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校内为求职者更好实现就业和职业生涯发展,为用人单位规范招聘和合理用人,提供咨询、指导、帮助及相关服务的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备职业指导方面高学术造诣或丰富实践经验,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较强责任心,自愿服务职业指导工作、参与上级部门的相关活动和任务分派。
(二)从事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相关工作或从事相关人力资源行业研究5年以上的专家、学者,具有专业的业务能力,并在职业指导方面具有一定的理论造诣和研究成果。
三、推荐程序和数量
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个人自愿申请、学校择优推荐的程序组织实施。我校可推荐1人;山东省职业指导服务专家库工作组将在各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根据专业特长,开展评审并按需择优遴选专家。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如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申报人按要求填写职业指导服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并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文件,于11月13日上午9:00前报送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