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驻济省直单位无房职工一次性住房补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4〕12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驻济省直单位无房职工住房补贴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字〔2015〕199号)、《关于做好驻济省直单位无房职工住房补贴报批工作的通知》(鲁财综〔2018〕30号)精神,经职工个人申请、各部门排查和有关职能部门核查,初步审查确定19名职工属无房职工。现将无房职工名单予以公示,并对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有关说明
无房职工的认定,严格按照省政府《驻济省直单位无房职工一次性住房补偿工作实施方案》中的规定,同时符合下列4个条件的方可被确认为无房职工:
1、本单位2023年4月1日后来我院入职的正式人员以及之前批次具备申报条件还未申报的我院的正式人员;
2、本人及配偶均未按房改政策购买过房改房;
3、本人及配偶均未购买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以及按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出售的腾退公有住房;
4、本人及配偶未购买本单位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自建住房、集资建房、委托建房以及特殊优惠团购商品房。
二、无房职工名单
于宁于静王秀秀王杨文洁亓朔刘亦娇
刘璐孙昕祥李一易李冉李灵李松
肖军沈培鑫张如月陈阳雷赵娜洪丝语
韩洁
公示期间,学校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公示对象的无房情况持有异议,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人事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4日-20日
接访单位:纪委综合处(办公楼336房间,电话89655031)
人事处(办公楼420房间,电话89655179)
后勤管理处房产中心(电话82617337)
人事处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