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东 体 育 学 院
体 育 社 会 科 学 学 院
体育社会科学学院教师参加学术会议资助办法
体社院字[2017]3号
学院始终坚持积极鼓励老师们参加各种学术会议,以开阔学术视野,同时也向学术界发出“山体声音”。为了既有利于老师们参加会议,又避免参加一些非正规或过于商业化的会议,以充分、合理、有效的使用经费,现结合学校相关规定,拟定本《办法》。
一、总则
鼓励全体老师积极参加本学科、本专业高水平学术会议。
二、资助办法
(一)会议级别及类型
以下级别或类型的会议列入资助范围:
1、国际会议
由国际权威学术机构、亚洲权威学术机构等组织的学术会议,如:奥科会、亚科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世界休闲体育大会、东北亚体育史研讨会、海峡两岸体育史研讨会等。
2、国家一级学会会议
由中国体育科学学会及其他相关学科一级学会组织的学术会议,如:
中国体育科学大会、其他由中国体育科学学会组织举办的学术论坛或会议等。
3、国家二级学会会议
由中国体育科学学会及其他相关学科二级学会组织的学术会议,如:
体育社会学分会年会、体育产业分会年会、学校体育分会年会、体育史分会年会等,教师按所属专业,参加本专业的二级会议。
4、其他与学科专业发展及教师学术进步有关的正规的学术性会议
如:中国体育博士高层论坛、全国青年体育科学学术会议、国家级运动项目协会组织的学术会议等。
(二)参会资助要求
1、每位教师每年参加至少一次(国内)、至多四次本学科、本专业学术会议,并由学院资助。
2、参会必须有正式会议通知。
3、参会必须有论文录用通知(允许每年一次没有投稿的省内或国内会议)。
4、会后必须向学院办公室提交:(1)参会新闻稿(包括图片);(2)会议评述,之后方可报销单据。
5、学校资助则学院不重复资助。
6、参会审批程序严格按学校规定执行。
(三)资助事项
资助事项包括:会议费、交通费(交通工具按学校要求)、住宿费(按学校要求)、生活补助等,凡财务认为不可报销的事项一律自费。
三、附则
1、凡未列入《办法》的会议,原则不予资助,如或参会,需经学院科研委员会讨论确定。
2、凡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一律不予资助。
3、涉及专业发展与建设方面的论坛或会议、培训另行规定。
4、本办法由山东体育学院体育社会科学学院解释。
体育社会科学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