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体院院办通字〔2015〕3号
关于逐步取消纸质公文发放的通知
各部、处、室、院、系、校:
为有效利用校园网络资源,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办公成本,经学校研究决定,逐步取消纸质公文的发放,改用校园网发布电子公文。
一、自2015年3月起,学校印发的文件、通知、公告等一般通过校园网[通知公告]或[内部办公]平台发布。电子公文(一般为PDF格式)不加盖学校印章,但与相同内容的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视为正式公文。需加盖学校印章的公文或保密文件,党委院长办公室将根据情况印发纸质公文。
二、建立电子公文接收制度。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设立一名信息员,于3月26日前报党委院长办公室文秘科(纸板加盖公章)。部门信息员要在每工作日上午9时左右和下午4时左右登陆校园网,及时接收文件、处理信息,并建立电子公文接收日志。信息员对接收的公文要认真检查,审核无误后及时报本部门领导审阅。
三、要严格制度约束。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遵守学校保密工作要求,不得擅自修改、变更、伪造电子公文,严禁将电子公文在校园网外的互联网上公布。同时,各部门要做好存档工作,电子公文的归档按照学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目前以纸质公文归档与电子公文归档两种方式同时归档。
四、要落实领导责任。各部门要重视校园网的使用,对电子公文的接收传阅,要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对因未及时准确接收电子公文而影响工作开展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学校将对各部门电子公文的使用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
五、办公自动化建设。目前是学校向办公自动化、无纸化建设的一个过渡时期,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条件,做好公文的处理。学校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加快建设办公OA系统。
特此通知。
山东体育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5年3月18日